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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政协召开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2-8-10 11:38:43
川汇区政协召开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
   7月27日上午,区政协召开委派民主监督员会议。区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田庆杰,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刘永庆,副主席梁显栋、王建国、黄婉真,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自军出席了会议,区直16个执法执纪部门负责同志和48名民主监督员参加了会议。区政协主席叶长丽主持会议。
   会上,区政协副主席王建国总结回顾了十一届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十二届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党组副书记刘永庆宣读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转发〈政协川汇区委员会关于向区法院等16个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民主监督员代表叶永青委员和派驻单位代表区发改委主任卜迎涛同志分别作了发言,当场为民主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区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田庆杰对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精心组织,确保民主监督工作实效;三是加强领导,推进民主监督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指出:政协委员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中应当把握五个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持非权力制约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沟通配合的原则。派驻单位在支持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时要做到以下四点:一要正确对待民主监督;二要建立健全支持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三要为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四要利用监督成果,推动派驻单位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区政协主席叶长丽在总结会议时强调,派驻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搭建平台。民主监督员要找准座标,履行职责,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言献策,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要加强管理、协调指导,为民主监督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叶长丽希望各派驻单位和民主监督员要认真学习田书记的讲话和区委、政府“两办”通知精神,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为实现川汇区追赶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
(统战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