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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川汇区七一办认真召开学习十八大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3-12-13 9:32:49


          周口市川汇区七一办认真召开

   “学习十八大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

                活动动员会

    11月9日上午,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在办事处六楼召开了“学习十八大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动员会。各社区负责人及宗教界人士近3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展以“学法规、保稳定、构和谐、求发展”为主题,认真学习了关于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举办座谈会、专题讲座、培训班,送政策入社区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掀起学习十八大及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新一轮高潮,全面提升民族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办事处党委书记马自立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和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是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需要,是依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任务;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对于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挥宗教政策法规对宗教健康发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促进宗教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强调,开展这项活动要注重搞好两个结合:一是要把学习贯彻政策法规同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各社区、各宗教团体要在深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基础上,学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二是要把学习贯彻政策法规同宗教界勤劳致富、服务社会结合起来。宗教团体要通过这次活动,引导信教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勤劳致富、服务社会上来,为辖区内的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多做贡献。
    他要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要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宣传活动,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的目的。宗教界人士要把学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的要求,落实到宗教界讲经布道和日常管理中,落实到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运转运行中,依法依章做好自我管理,不断提高自身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