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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川汇区采取五项措施规范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5 9:14:48
周口市川汇区采取五项措施规范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

    为确保全区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开展,周口市川汇区民宗局采取五项措施,认真规范全区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
    一是规范公益慈善组织的设立。凡宗教团体申请设立慈善基金会、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根据民政、卫生等的相关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宗教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公益慈善活动 ,都要经宗教事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是规范公益慈善项目的范围。要求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且符合宗教自身特点的前提下,主要围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医疗卫生、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开展。
    三是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宗教界在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不得在公益活动中传播宗教,妨碍教育制度,扰乱社会秩序;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向信教群众摊派和变相摊派,不得接受境外附带政治条件和宗教条件的资助、捐助和合作。
    四是细化规范管理制度。要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公益慈善活动评估报告制度及信息公布制度等,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
    五是规范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接受捐赠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益慈善活动公开透明,防止以此为借口聚敛钱财和进行其他不正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