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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推行四项制度强化宗教团体建设

发布时间:2020-8-5 15:26:21
   一是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委统战部指导下,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各宗教团体负责人轮流担任会议轮值主席,主持召开会议,重点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交流经验,沟通信息,相互借鉴,协同合作,布置全区宗教领域近期工作。
  二是推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详细规定了必须报告的11项内容,明确了时限要求、报告形式和渠道。
  三是推行谈心谈话制度。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各办事处宗教管理干部按工作分工,通过联谊交友、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及时掌握全区宗教界动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是推行年度述职考核制度。年终对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年度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对考核优秀的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充分激发宗教团体班子成员的工作干劲。